医疗改革不成功的原因不是医药不分家所致,而是思想理论概念不清造成的。因此,从思想意识上和理论概念上提高认识,才是医疗改革的唯一出路。笔者从调查的结果和本人的实验结果就医改存在的有关问题作个剖析,供决策者参考。
一、理论概念定位与否是医改的关键
理论是制定政策的基础,理论概念不清,往往就出现偏差,甚至出现理解上的歪曲。例如医疗改革是社会化还是市场化的问题,就出现了理解上的错误。一个服务于人民大众的医疗机构,怎么能进入市场实现商业化运作呢?经营的对象是商品,服务的对象是人,人怎么能作为商品交给市场呢?宪法赋予人民的尊严何在?人本精神又何在?这是一个基本理论。我们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不能把宪法放到一边不闻不问,必须与法律一致。正是有了医疗的市场化,才出现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错误定义。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疗走向市场政府放下了包伏,从事实来讲加重政府的负担。例如医院建设的投入占了卫生事业费的百分之六十还多,大大减少了应由政府全部承担的卫生投入,历来免费的预防接种变成了收费,使防疫卫生大打折扣,这就是2003年非典处于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另一个是医疗改革并没有解决老百姓的就医问题,反而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原因是医院可以经营,有了营利性这个政策,这就是医院乱收费的理由。我到了数家医院了解情况,同一声音是政府给了政策,医院可以经营,我不收别人收,不收白不收。可见这个医疗市场化、营利和非营利的定义不但扰乱了医疗秩序,而且还搞乱了人们的思想。原来老百姓意见最大的是公、检、法,变成了现在的医疗和教育。两个神圣的职业却被错误的定位在老百姓心中产生无法挽回的损失,留下了永远的伤痛。笔者认为,理论概念不清医疗改革就无法搞好。
二、医药分家不是解决医疗改革的出路
为什么说医药分家不是医改的出路?医药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学科,但又是两个不能分割的学科。病人信医,医信药,就说明了医药的整体性。这个整体性是建立在思想道德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各自为正上。在多年的医疗改革中,都提出医药分家是医改的关键,笔者就这个医药分家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其结果并不是所提出的医药分家那么简单,如有家医药公司听说医药要分家,就在医院附近建个医药超市,三年来医药超市门庭若市,医院处方大多数都到超市去了。为什么?有人提出来超市价格低,吸引了患者。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并非如此,药品价低是一个方面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医生与医药超市互相勾结,把门诊医疗处方推向了超市。医院发现这一情况在院内改变提成方案,加上医药超市为了占领市场,在价格上出现亏本经营,相互协商的提成又难以兑现,使门诊处方又从超市回到了医院,超市从此业务下降直到关门,这就是医药分家的实例。岳阳市海联中草药研究所附属门诊部,价格与医药超市相当,中草药质量优于医药超市,得到了患者的认可,诚信自然就建立起来了。该所附属门诊常见病的医疗费用是各大医院的十分之一,可见医改的出路不是医药分家,于是应从思想意识上,理论概念上下功夫。
针对上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进行全方位的权衡,特别要深入基层,多了解一下基层的意见,多听一点百姓的心声。根据现在医改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人实际工作情况谈点个人的建议。
一、医疗改革重点是理顺医与药、医疗与卫生之间的关系
1、从理论上讲,医疗与卫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性质上来讲,医疗是一门技术较强的服务行业,而卫生则是行政行为。卫生是要人民防止疾病的发生,大多不是自愿的,如非典期间,为了防止疾病的扩散,政府就要采取行政手段,限制人们的一些不良行为。医疗呢?是病人自愿找医院解决问题的一种自觉行为。自盘古开天以来,医疗都是有偿服务的,人们认可这个有偿的医疗服务,可以说有偿的医疗是天经地义的。但有偿得有个度,必须要有从社会效益中去找经济效益的思想,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诚信要从竟争中去实现,所以加大医疗卫生的改革力度,是我国目前医疗改革的重点。现在有人提出95%的医院进行商业化运作,不知是何用意,明知商业性运作给医改带来了失败,还要提95%的医院实行商业化。如果由政府负责,笔者认为也是完全错误的,原因是十三亿人口的中国,要包揽全国人的医疗,不但在费用上难以支承,就是管理上都难以做到。因此,现在改革应从医疗与卫生入手,医疗与卫生必须分开,政府只办卫生,不办医疗,只管医疗,让医疗走向社会。把市场化变为社会化,社会讲的是一种责任,商业讲的是利润。只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办医,才能使医疗在竟争中健康成长。
2、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原因不是医药没分家所致,而是医疗性质定位所致。政府将医疗机构定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经营是企业,企业就得讲利润,就得讲经济效益,创收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是服务行业,他的性质就不同了,他承担的不仅仅是自身的生存问题,他还肩负着一份社会责任。定为经营性的,就说明政策允许他收钱,他为什么不收?不收才是不懂经济规律,收才是适应改革的潮流。由此可见,医疗改革必须从理论上澄清它的是非,给医疗一个适合自身发展的位子。这个位子就不是药挤医位,医挤药位各走各的路那么简单,必须认真理解其函义,才能作出正确的认识。否则一个正确决策就会采取错误的行动,做出一些难被人们理解的事情,医改就是最突出的例子。如果概念清楚,定位准确无误,在医疗收费上也就不会肆无忌弹了。如海联中草药研究所附属门诊部,他们把医疗作为解除人们痛苦的一种责任来看待,所以他们的医疗费用是其它医疗单位的十分之一。他们的指导思想是,作为研究机构的医疗单位,不但对疾病的诊断要准确,而且药效的作用部位也必须确切,价格也必须合理,不然就失去了研究的作用和信任。有的医疗单位把治疗效果不好的责任推到药品的作用上,从不检讨诊断是否有误,如果医药一体他就无法可推了。病人对医疗不满可直接找医院论理,如果医药分家,谁也找不着了,又给病人增加了另一负担。因此,医改不是医药分家那么简单了事。应从理论上搞清它的属性。
二、加强医药的责任制管理 杜绝大处方和滥药的出现
1、国立医院的药品应该与本院开展的医疗业务相一致,不得购进与业务无关的药品,保健药品、非处方药品、食品、都不得进入国办医疗行业,以此保证国办医院在医疗中的搭车销药的行为和不正之风。
2、加强大处方和滥药的监管力度,现在大处方和滥药是造成医药费用过大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一个感冒,不是用解热镇痛药治感冒,大多是用用抗菌素进行预防治疗,青霉素用量由原来的80万增加到现在的1600万,是原来用量的20倍,这是医疗费用增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3、一个县只设一家国立医院,一个50万人口的城市不超过两家国立医院。国立医院只承担社会性疾病和传染性较大的疾病防治任务,其它疾病和医疗都要走向社会,参与社会医院的竟争,国家不能统包统揽。除了对社会危害大的疾病由国家负担,其它疾病由病人自己去选择医院,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解决。在传染病大流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就医或指定医院收治,政府按实际收治人数按国办医院费用与之结算。医保中心要制定病种费用限额标准,超过部份由医院出。如是病人选的药品其费用由病人自己负担,病人对就诊医院有选择权,但没有国产药品与进口药品的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