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会首页 | 行业动态 | 部委公告 | 政策解读 | 关注医改 | 协会通知 | 协会活动 | 管理智场 | 学术天地 | 诚信推荐 | 单位风采 | 合作信息 | 医院招聘 | 网站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 部委公告 >> 省厅政策 >> 部委公告正文
 
最新推荐
 
图文通告
 
相关文章
银川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
山东省关于促进我市民营…
 
杭州市民营医院现状及发展对策       

杭州市民营医院现状及发展对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6 14:30:55

民营医院作为民营经济的组成部分,于80年代在医疗行业中出现。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成为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充力量。杭州市自2003年推出“四改联动”举措,出台《关于鼓励民资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后,民营医院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一段时期内,虹桥医院、建国医院、新东方女子医院、广仁医院、华夏医院等多家民营医院相继在杭州各城区应运而生,对打破医疗市场公立医院单一格局、构筑多元化的办医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民营医院作为一种新生的经济力量,发展潜力巨大,但同时也面临着受各种因素制约的矛盾。农工党杭州市委会通过实地了解、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杭州市民营医院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杭州市民营医院基本情况

自我市对民资、外资兴办医疗机构明确提出实行“四个不限、四个鼓励”后,2004年1至9月,全市已批准开设各类民营医疗机构141家,其中民营医院22家,中外合作医院1家。其中杭州五个老城区已开业的民营医院有10家;已批准设置,目前正在筹建、尚未开业的有4家。在已开业的10家民营医院中,100-200张床位的有1家,100张床位以下的有9家;注册医师112人,护士110人。区域分布分别为:上城区和下城区各1家,西湖区3家,拱墅区3家,江干区2家。

二、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因素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杭州市民营医院的发展大环境总体良好。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瓶颈制约。从外环境看,社会对民营医院的不理解,老百姓对服务质量、价格的疑虑,以及政府一些政策的不明朗,都使民营医院深感压力巨大。从内环境看,民营医院在诚信经营、行业自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位起点不高,制约后续发展。目前,杭州市已有较为完整的医疗网络体系,卫生资源并不十分缺乏。民营医院想要从中争得一席之地,必须在高起点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在特需服务和特色专科上打响品牌,形成拳头产品。但目前杭州大部分民营医院的起点较低,无论在精尖设备、技术人才、医疗质量,还是在管理水平、规模效应等方面都无明显优势,无法与公立医院抗衡。特别是在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启动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技术尖子、管理能手还掌握在公立医院手中。加上民营医院从各地招聘的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需要一个“整合”的过程,致使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受到限制。在这种“先天不足”的情况下,民营医院想要在公立医院和外资营利性医院的夹缝中寻求合适的发展之路并非易事。

2、政策法规滞后,管理矛盾显现。随着医疗市场的开放、民营医院的崛起,目前执行的1994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无法适应实际工作的需求,行业准入标准、人员变更手续、有效监管措施等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如困扰民营医院发展较为突出的医保定点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方法,目前,除博爱医院等极少数民营医院,绝大多数民营医院尚被排除在医保定点单位之外。在人员流动方面,按照现有《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一位医生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上岗。若要更换单位,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民营医院过频的人员流动,使民营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双方均被大量的资质确认、变更注册手续所牵累。一段时间,因外聘人员在手续未办妥的情况下上岗而被查处的现象时有发生。

3、经营理念偏差,行业自律欠缺。民营医院作为民营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社会公益性和民营经济逐利性的双重性质,加上投资医院本身就是一个长线项目,回报速度相对较慢,十分考验投资者的耐心。而个别民营医院的投资者和管理者缺乏长期利益最大化指导思想和行业自律性,盲目追求短期利润,想方设法提高收益,对病人采取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或过度服务。有的甚至违背职业道德,把小病说成大病,把检查阴性结果说成阳性(特别是一些性病病人),增加病人负担、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在政府部门受理的投诉中,有关乱收费、收费贵的投诉较多。也有医务人员因经受不住良心的谴责而主动离开民营医院。

4、违规广告宣传,引发诚信危机。民营医院为扩大自身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广告宣传成为它们一个重要的营销策略。而恰恰就是因为广告,给它们带来了患者,也引发了人们的广泛质疑和抨击。特别是北京新兴医院事件,给广告诚信带来极大危机,正可谓“成也广告,败也广告”。目前医疗广告最大的通病是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如在原单位医术一般的退休医生,在民营医院则被宣传成有深厚造诣的名医名家;一些疾病的治疗效果被过度夸大等等。由此导致公众和消费者的不信任,而政府部门将其作为医保准入的条件之一而予以限制,这些都给民营医院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重重危机。

5、观念陈旧偏见,行业风险加大。现阶段,患者对民营医院的信任度明显比有着长期信誉积累、已赢得病人信赖的公立医院小得多。“民营医院就是为了赚钱”或“民营医院看病要比公立医院贵”等片面看法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存在。有的甚至将民营医院与乱收费、宰客等名词关联起来。而民营医院自身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也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民营医院的这种偏见,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同时,部分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上,对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也用两种眼光、两种尺度看待,使民营医院无法与公立医院进行公平竞争。医疗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而社会偏见、政策受限,都使民营医院抵御行业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削弱。

三、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对策思考

目前,人们对民营医院的看法褒贬不一,民营医院的发展正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如何认识和推动民营医院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公立医院的改革成效和今后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更关系到能否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政策,推动公平竞争,营造良好氛围;作为民营医院,要进一步找准定位,诚信经营,练好内功,加强自律,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

1、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发展民营医院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多途径、多形式办医将是一种必然趋势。只有不同所有制医院之间展开充分的公平竞争,才能大大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降低价格,适应医疗服务市场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同时,通过构筑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可以使政府集中财力投资部分重点医院、布局合理的“平民医院”及公共卫生领域,把政府该办的医院办好,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保障。因此,正确认识民营医院的地位和作用,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2、完善政策,切实为民营医院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应借鉴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民营医院的发展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营医院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创新理念,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争取在医保定点、人员流动、建设用地审批、政策知情等方面有实质性的进展,真正让民营医院享受到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在各项政策的制订过程中,注意倾听民营医院的不同声音,适当考虑民营医院的合理意见。对民营医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切实为民营医院创造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找准定位,树立正确的投资经营理念。民营医院找准定位才能发展成长。在现行条件下,民营医院可采取“错位竞争”的方法,走大专科、小综合发展道路。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专科,形成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民营医院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医疗机构,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营医院有严格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虽然可以在医疗价格、服务项目等方面拥有自主权,但医院为人民服务的办医方向不能变。民营医院唯有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切实服务于大众,让利于百姓,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两效双赢,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中站稳脚跟,促进医院的长远发展。

4、严格自律,全面提高医院的社会信誉度。医院是治病救人的机构,诚信应是其经营的最高宗旨。民营医院必须要有长期发展的战略和策略,树立规范化经营、诚信建院的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宣传自己特色时务必实事求是,万不可言过其实,哗众取宠,失信于民。在人才队伍和内部管理上,要根据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及地区差异性等实际情况,强化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成立基层党组织和民营医院行业协会,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整合和调动全行业力量,依照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实行自我管理。热心公益事业,定期邀请市民参观和进行评议,让更多的患者了解医院,提高自身信誉,取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可。

5、推进改革,不断优化多元化办医新格局。发展民营医院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的。发展民营医院必然对公立医院构成竞争压力,从而会相应推动公立医院进行改革。发展民营医院也必须以公立医院的改革为基础和支撑,没有公立医院的改革,没有卫生资源的充分流动,民营医院难以集聚必要的生产要素。同时,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也有利于改善社会大环境,提高公众对多元化办医格局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增强医务人员的竞争意识,提高政府部门对各种经营模式的监管能力。

6、加强监管,真正实行全行业规范化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要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出发,积极转换自身角色,不再另眼看待民营医院。采取积极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对民营医院进行行业性的引导和管理,真正实行全行业规范化管理。主动提供医疗供需信息和协调服务,在坚持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细化服务,提高效能。同时,针对民营医院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广告宣传、规范行医等,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清除“害群之马”,促使民营医院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部委公告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部委公告:

  • 下一篇部委公告: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协会章程 | 会员中心 | 管理登录 | 
    Copyright © 2003—2015中国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北京100071-87信箱 邮 编: 100071 网址:http://www.myyl.org 电 话:010-51662484 传真:010-51662484
    E-mail:myyl-china@126.com 京ICP备05034164